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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專項基金:點解會冇左$600萬?


BUD專項基金(BUD Fund)是2022年最熱門申請的政府基金之一,原因是高達$600萬的資助,為香港政府資助額最高的基金。與此同時,也是獲批成功率最低的基金。根據立法會文件,成功申請率只有百分之三十五,可見其審批之嚴格。從今天起,Flow會為大家分析常見的不獲資助,甚至申請失敗原因。


項目的範圍

1. 項目的範圍如涉及品牌、升級轉型或拓展營銷都可以申請資助,但項目必須有助企業發展目標市場或提升企業於目標市場的競爭力。


2. 一些目標市場以外的經濟體舉行的推廣或申請專利註冊活動,例如,企業申請內地計劃,但在香港的Facebook投放廣告,這類的申請一般不會獲得資助,除非企業能提交充分之理據說明該等活動與發展內地業務有重要關係和必須性。


3. 資助項目的實施必須遵照BUD專項基金(BUD Fund)的要求,定期提交進度/終期報告和經審計帳目,並按需要配合秘書處進行現場審查。如果項目範圍或涉及之金額十分龐大(例如遠超於港幣$200萬;但企業每個獲資助項目的最高資助金額只為港幣$100萬)會增加企業為滿足項目執行規定的工作量,而項目規模的大小亦不影響成功申請之機會,因此申請企業需考慮為項目釐定合適的範圍。


股東/內地業務單位

1. 申請企業的主要股東須追溯至個人層面,如申請企業的主要股東是公司而不是個別人士,申請企業須進一步提供持主要股份公司的主要股東資料,直至能追溯到個人層面為止。


2. 項目若於申請企業的自貿協定經濟體的業務單位實施(特別是涉及招聘人手及購置設備的措施),申請企業必須提交與自貿協定經濟體業務單位的直接關係法定證明文件。其中包括自貿協定經濟體單位的法定營業執照/批准証書,以顯示其股東/投資方是申請企業。如自貿協定經濟體單位是申請企業與其他公司合資,申請企業或其主要股東須佔自貿協定經濟體單位股權的50%以上。


全盤業務發展計劃

1. 第(i)類別及第(ii)類別之申請須填寫不同表格,且不能同時提交。


2. 一般而言,第(ii)類別之申請內容不應包括市場調查、營銷計劃制定等研究/策劃性措施,如企業對市場需求未有充分掌握,應在制定項目內容前進行有關的研究/策劃性工作。企業亦可考慮提交第(i)類別申請,先委聘合資格的顧問機構制定全盤業務發展計劃(包括執行市場調查、營銷計劃制定等措施),以了解市場之需求和狀況。


項目的實施

1. 如企業透過「需申領首期撥款」途徑提交申請,項目的開始日期設定於有關申請獲審批之後 (建議為計劃管理委員會開會審批申請後一至二個月)。因此,企業需考慮推銷活動的舉辦日期能否與項目的審批日期相配合。


2. 已在實行中的項目,一般會不獲資助。除非未執行的部份、其項目開支及交付可作為另一個獨立項目來實施和管理。


3. 項目之執行時間不能超過24個月。而項目的推行計劃應有清晰的開始日期和完成日期,並劃分為不同的階段,而完成日期不應留空或以「持續進行」、「待定」等含糊字眼填寫。

4 項目內容及推行計劃的詳盡程度將會影響項目成功審批之機會。


5. 一般而言,如項目涉及目標市場的銷售活動,企業需先取得相關產品的銷售許可証/合格証/批文才開展項目。如推廣/銷售之產品屬代理其他品牌產品,企業須先取得該產品於目標市場的代理權,而取得代理權的時限亦需確保有足夠長的時間讓企業執行項目和發展業務。對創建品牌的項目,企業一般需開始相關目標市場的品牌商標註冊申請及完成對計劃註冊品牌商標的查註工作,以確保有關的品牌商標未有被其他機構註冊。


6. 在香港投放廣告及參加展覽會等宣傳推廣活動的開支,一般可考慮資助,但企業需確立在港之宣傳推廣活動與發展目標業務的關係,企業亦應注意在香港及目標市場所投放資源以發展當地業務的比例是否合理。


項目的開支

1. 預算的各項開支需有明細劃分,以評估其合理性。

例如:額外增聘員工的開支,需列明所有新增的職位,個別的預算薪酬及聘用時間;購買額外設備的開支,需列明項目推行所須的額外設備的特別用途、數量及個別的估價;廣告費用,需列明出版廣告的媒體、次數、時期及個別的預算收費等。


2. 項目開支中的一些主要費用會有規定上限。例如額外增聘員工的開支、購買額外設備的開支各自不可超出項目總核准費用的50%;於目標市場設立新業務單位、設計/新產品樣板的物料及製作開支不可超出項目總核准費用的20%。


3. 即使相關項目開支預算符合規定要求(包括不超出開支上限),並不代表開支預算會獲批核,有關開支能否獲批核需視乎項目內容及金額的合理和需要性。


4. 企業必須按照規定由合資格公司進行帳目審計,而有關帳目審計費用可列入項目開支預算中以申請基金的資助。


5. 項目開支與「推行計劃」和「推行項目所需時間」不應出現矛盾或不一致。例如:「推行計劃」和「推行項目所需時間」均說明項目需時10個月完成,但項目開支中則以12個月計算項目的新增員工的開支,兩者便是不一致。


6. 開支項目應按規定作適當分類,例如增聘員工的薪酬開支應歸入項目開支中的“額外增聘員工的開支”類別,而非“其他開支”。


7. 聘請顧問機構填寫申請書的費用將不會獲得資助,而項目開支預算亦不可包括任何聘請顧問機構協助申請基金的支出。


項目內容修改

1. 項目內容經審批後不能隨意改動,如需作出修改,必須按照申請指引規定向秘書處提出書面申請,如修改申請不獲批核,企業必須依照經審批的項目執行有關內容。


以上都是不獲資助,甚至是申請失敗的原因。想避免這些錯誤,可以成功申請BUD獲得$600萬的資助,馬上和預約免費諮詢,和Flow的專業顧問作更詳盡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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