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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手的孩子

BUD專項基金
FAQ常見問題

​根據我們的經驗,以下是一些申請企業經常遇到的問題。如果你有其他疑問,亦歡迎隨時聯絡我們的專業顧問。

  • 申請企業的母公市為上市公司,或於海外註冊(如BVI公司),可否申請?
    可以。BUD只會針對申請企業去審查文件,不會處理其背後的公司關係。然而,BUD會追查申請企業的股東身份至「自然人」層面。如申請企業由其他公司控股,BUD會要求提交該公司的股東文件(上市公司則為年報)。
  • 哪些資料可以作為「實質業務營運」的證明?
    一般而言,有限公司需提交商業登證(BR)、公司註冊證(CI)、股權資料(NAR1)、審計報告(Audit Report)、強積金供款紀錄(MPF)及數份業務營運單據。而無限公司除股權資料(NAR1)及審計報告(Audit Report)可豁免外,其他文件一樣,並需另外提交Form1(a)及報稅紀錄。
  • 申請時是否必須於內地或自貿協定地區已擁有註冊公司?
    不一定。如申請項目中不涉及任何需要目標地區公司執行的項目,企業無須擁有當地公司。即使需要,企業亦可把開設當地業務單位的措施寫進申請書,作為項目的一部份。
  • 申請企業需符合唧些基本資格?
    申請企業必須為於香港註冊的非上市公司(但不限公司規模),並於香港境內有實質業務營運(非空殼公司或控股公司),即合乎資格。
  • 除BUD專項基金外,企業同時申請其他政府資助(如科技券、中小企市場推廣基金),是否可以?
    只要項目內容沒有重疊即可。如重疊,兩個申請均不會獲批。
  • 申請行業是否有限制?
    基本上沒有。然而,申請BUD的企業都以「傳統行業」為主,如製造業(廠商)、出入口貿易為主。對於一些新興行業(如Fin Tech)的申請,往往會追問得更仔細,了解公司的運作模式。
  • 企業何時可開展項目?
    無論是否需要首期撥款,企業均可於遞交申請後一日開展所有項目,無需等待審批結果。然而,如計劃最終不獲批核,企業無法報銷所有開支。
  • 企業已開展的項目可否申請BUD?
    一般而言,所有於遞交申請前已開展的項目及已發生的開銷,均不可以於BUD報銷。唯一例外的是展覽會:如企業為一早已為展覽會下訂,但展覽會仍未發生,可合乎BUD申請資格。
  • 企業可否同時遞交多個申請?
    原則上可以。企業可同時遞交2個(或以上)內地/自貿協定計劃申請,或1個內地及1個自貿計劃申請,以後者較為常見。要注意的是,提交2個以上項目時,BUD會更資細審閱措施內容,以杜絕措施重疊的情況。
  • 遞交申請後的流程是怎樣?
    BUD全年接受申請。企業遞交申請後,將由BUD專項基金執行機構(即生產力局)接受及作初步審閱,包括文件是否齊全及申請表內容是否妥當等,並於2-4星期內以電郵寄出通知書予申請企業。通知書會要求企業補充資料或補交件,並於14日內回覆。生產力局亦會與企業商討及執整申請內容。當所有文件齊備後,申請會遞交至跨部門政府委員會(Inter-Departmental Committee (IDC);以工業貿易處為主)作進一步審批,最後交到由政府及業界代表組成的計劃管理委員會(Programme Management Committee (PMC))確認審批結果。整個流程約4至6個月。
  • 評審準則為何?
    一般而言,申請需符合以下資格: 1. 申請企業有實質業務營運。 2. 銷售對象確實為內地或自貿協定市場(而非香港)。 3. 於目標市場合法經營。 4. 開支預算清晰及可量度(measurable)。
  • 申請企業為初創公司,並沒有收入,可否申請BUD?
    如企業從事科研項目,並可證明在可見的將來會有收入,例如已簽訂的銷售合約,仍有可能成功申請。但傳統的行業,如貿易零售,不會接受沒有收入的企業申請。
  • 甚麼是認可投資關係?
    如項目會由企業的內地或自貿協定地區單位執行,則該單位必須符合BUD定義的「認可投資關係」,並三種: 1. 該單位由申請企業持有50%以上。 2. 該單位由申請企業的大股東(持股30%以上的自然人)持有50%以上。 3. 該單位的股東(限自然人,不可有公司)組合與申請企業的股東(限自然人,不可有公司)組合一模一樣。
  • 甚麼是個人擔保?
    由2020年1月20日起計的申請,如企業領取的首期撥款超過100萬,則需由企業的大股東(持股超過30%的自然人)簽署私人擔保。如企業因任何原因需退還資助予政府但無力償還,所有款項由該名擔保人承擔。
  • 銷售途徑應如何填寫?
    於目標市場的銷售途徑非常重要,涉及BUD衡量企業的商業模式是否可行的一個重要因素。企業需清楚解釋如何將產品或服務帶到目標市場(如網店、實體店、透過分銷商進口等)。而企業亦需提供相關銷售途徑的文件,如海關文件等。
  • 如沒有審計報告(只限成立不超過18個月的企業),營業額應如何填寫?
    可根據內部財務文件填寫,但需補充銀行流水帳及單據。
  • 已於內地或自貿協定地區成立公司,但未有營運紀錄,是否需要填寫﹖
    視乎情況。如該單位會協助執行項目,則需要填寫,並解釋沒有業務的原因。如該單位沒有任何角色,則不需填寫,免生枝節。
  • 企業地址為住宅地址是否有問題?
    由於公司註冊沒有規限,不少企業(尤其是無限公司)均會以住宅地址作為公司註冊地址。原則上是沒有問題的,但BUD會對此類申請多加留意。
  • 甚麼是「證照/標準/法定要求」?
    企業必須證明產品或服務已於或準備於目標市場取得合法經營的一切條件。但並非所有產品及行業都需要,視乎情況而定。
  • 於第IV部份,某些部份設有%上限是甚麼意思?
    如該部份列明「不可多於項目預算總開支的XX%」,代表該欄的總開支不可超過項目總開支預算的某個百份比。
  • 企業可否自行舉辦產品講座及品牌發布會?
    可以。租用場地(如酒店)及布置的費用均可報銷,可放在申請表的「其他」。但餐飲費則為非資助項目。
  • 企業是否可以聘用「Freelance」?
    不可以。所有採購的供應商必須是註冊公司。
  • 企業可否購買商務客位機票及入住5星級酒店。
    沒有明文限制,但資助使用應合理及實際,故太高金額的機票酒店均不會獲批。
  • 企業可否指定購買某品牌的設備或樣版?
    不可以。所有BUD的項目均不可以指名供應商。
  • 企業可否參加香港的展覽會?
    可以,但條件時企業必須參加目標市場的展覽會。企業亦可考慮以EMF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去報銷香港展覽會費用。
  • 企業製作的宣傳品有甚麼特定要求?
    一般而言,必須有目標市場的主要語言。如內地使用簡體中文。
  • 企業可否於香港增聘員工拓展內地/自貿協定市場?
    可以。需視乎如果填寫申請。
  • 有哪些常見資助/非資助項目?
    請參看本網站「BUD專項基金:申請資格及詳情」。
  • 最終報告需要多少時間批核?
    根據經驗,由提交至取得最終撥款,需時6個月以上。
  • 最終報告何時需要提交?
    最終報告需於項目期完成後的2個月內提交。如需更多時間準備,可聯絡BUD專項基金秘書處。
  • 甚麼是項目審計?
    於完成項目後,申請企業需要委聘香港註冊會計師為項目的支出進行特別審計。要留意,此審計並非企業每年度的財務審計,而是針對BUD項目本身進行的。
  • 我可以如何預約免費政府資助諮詢?
    您可以致電3611 8107 / 2630 8182,WhatsApp至6482 5981或電郵至business@flowfundhk.com,我們會儘快回覆。
  • 現時有甚麼推廣優惠?
    由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BUD專項基金顧問服務「不成功、不收費」。優惠受條款約束,詳情請向我們查詢。
  • 你們提供哪些服務?
    我們的專業顧問團隊提供各項政府資助計劃的申請顧問服務,包括BUD專項基金、EMF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TVP科技券計劃、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ESS企業支援計劃、RFS再工業化資助計劃、數碼港初創資助、研究人才庫等。我們已服務超過150間企業,為他們取得超過$1.2億元資助額。歡迎隨時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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